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逼员工离职赔12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逼员工离职赔12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用手段强迫员工自动离职能否得到赔偿
公司用手段强迫员工自动离职是能得到赔偿,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
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领导让我自己辞职才能给离职补偿金,会不会是个圈套
是不是圈套不好说,也可能是你单位的默认操作规则?但是从法律层面,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一般是没有离职补偿金的。
下面从法律层面,分析下你如何操作,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一、 不要主动提出辞职
个人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单位出现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任意一条款。
所以,如果你按照领导的意思,主动提出离职,在法律层面,一般是没有离职补偿金的。
二、 被动离职/单位提出解除、协商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七章相关规定,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你个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任意一条款。
三、 领导威胁你不主动辞职,就不给经济补偿金
其实这种情况说明你的领导是法盲,不懂法律,建议你:
1、 保留证据。包括不限于文字、领导与你谈话的录音录像证据等;
2、 去单位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单位违法事实;
3、 如果单位不认可劳动仲裁结果或者拒不执行,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了。
四、《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节选)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结一下:
1、 一个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不是某个领导说了算;
2、 保留证据,为以后的劳动仲裁和法院开庭做准备;
3、 单位的默认操作规则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领导让我自已离职才能给离职补偿金,会不会是一个圈套#】
你好!不知道你与领导的对话是在一种什么情况下进行的,单位是否有过错,是否存在经济性裁员?是否圈套陷阱不好说。一般来讲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离职补偿金的,除非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见图一),劳动者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图一)
如果单位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上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那么你主动辞职肯定是拿不到离职补偿金的。除非迫不得已,轻意不要主动提辞呈,否则丢了饭碗还拿不到分文补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规定主要体现在第四十七条(见图二)
(图二)
既然这个话题是你跟单位上司的对话中提及,显然属于第三十八条的可能性极小。故,领导让你主动离职才给补偿金不排除变相裁员的可能,需要三思而后行。
@刘艳桃律师 关注我,一起学法,让您维权道上少走弯路!
不要轻易相信,比较稳妥的方法是,在辞职书上补充一句: 因公司在某方面存在违反劳动法(比如社保少交、交金基数不对、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单方对员工调岗转岗或降薪、辱骂员工等原因),自己被迫提出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公司就得给你赔偿。
若无任何附加条件,而只是员工单纯地单方面提出辞职,那样按合同法是拿不到应有赔偿的(公司愿意主动给予赔偿除外)。
作为一名资深HR,我觉得我对这个问题还是有一定发言权的。
领导让我自己辞职才能给离职补偿金,会不会是个圈套?
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题主被公司辞退,但是领导说让题主自己提辞职,按照辞职办理手续后才能给补偿金。
这种处理方式,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八成以上是个圈套。
因为如果是正常的处理方式,领导完全可以和你协商好补偿金额,然后签订一个《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把补偿金额白纸黑字的写在上面,个人签字公司盖章,这个问题就体体面面的解决了。
但是领导不这么做,除了他不知道这种处理方式之外,更大的原因,我觉得可能是领导根本不想给钱,只是为了稳住你,怕你去告公司,而要求你先按照辞职办理。辞职办理是什么意思?就是你自己写辞职信,表示你是自己的原因要离开公司,而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有了你手写签名的辞职信,他们是无需再给你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即使你去仲裁说你是被辞退的,公司也可以拿出你手写的辞职信,表示你是自愿辞职的,这种情况下,仲裁是看证据的,你基本是没有赢的机会的。
所以,建议在这个时候,既然公司都不想用你了,也没必要顾忌太多,明确表示你是不可能不看到补偿就辞职的。要不然就协商好金额,大家写一个《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把补偿金额白纸黑字的写在上面,个人签字公司盖章,一切按照协议执行,这是最好的一种处理方式。如果公司非让你辞职,那也可以,但是需要先把补偿金给你,拿到钱,你可以写辞职信。
总之,不要在这个时候全部相信领导说的话,即使领导是真心实意愿意给你补偿,那么我们就按照正规的流程走就行。如果他不愿意走正规流程,那么说明他一定是想坑你,那就要小心了,千万不要一下子心软签了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文件,这样对你会非常不利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加油!
小编的观点
我明确告诉你,就是一个圈套,只要你自己一提交辞职报告,领导马上就翻脸不认了,那你的经济赔偿金就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样就得不偿失,我建议你学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两本书在办公桌显眼的地方,让领导能看到,可以避避邪,让领导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下面,我会教你一个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谨防你的领导为了不想支付经济赔偿金,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引诱或者逼迫你辞职。
像领导答应你,只要自己辞职就给离职赔偿金,很明显,员工一旦填写了辞职报告,就算正常离职,企业是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领导会这么有爱心,额外给你支付赔偿金,这就是领导引诱误导很多不懂劳动法的员工的一种手段。
若是你要想拿到经济赔偿金,你可以找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一下,让他们给你提出专业的意见,如何避免用人单位给员工挖的坑或下的套,整理出一套应对方案。
当务之急,先收集好公司非常辞退员工的相关证据和材料。比如说你可以把领导让你自己辞职给离职赔偿金的录音,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你掌握的证据越充分,越能增加自己的胜算。
其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摸清楚公司所有的制度和规则,特别要摸透公司的“潜规则”,避免领导利用制度和规则来整你,责权利不清不楚的事情,拒绝不要做,避免被领导扔个黑锅背,学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把这两本书放在自己办公桌显眼处,要有意让领导看到,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自己沉住气,只要心里有数,有证据在手就能掌握主动权,只要领导出手,你再治他,趁机拿到工资和经济赔偿金走人,领导不出手,那就在这里先好好工作,毕竟找一份好工作也是很难的。
总结
若是领导真是撕破脸想要逼你辞职,只要你有证据在手,你就丢出领导让你辞职答应给你赔偿金的录音材料,就会让领导傻眼,然后告诉领导,我已经找过专业律师,已经收集好了证据,你若是不给我经济赔偿金,我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也可以向社会媒体公布公司非法辞退我的证据,让政府和大众还给我一个公道。我相信领导只有选择妥协,马上给你赔偿金,否则这个后果不是领导可以承担得起的。
工厂要拆,但不想给赔偿,强迫员工辞职,不然就降工资绩效或要求转岗,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就需要员工站在企业角度考虑一下!既然企业遇到了困难都拆除了,企业遇到生死存亡的问题,我们毕竟在这个企业工作这么多年,就要帮助企业转危为安,至少不要再雪上加霜了!我的建议快速找对口工作,快速再就业,就不要为此纠结啦!!
工厂的领导最怕谁啊?他们怕那把壶不开。你们就提那把壶。你们可以按照法律成立护厂队,团结就是力量,为了自己将来的生存。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之内。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把违法的事搅黄了。你们就是胜利。即然人家不让你吃饭,或少吃饭。你要能忍。下一步更难。
法律援助,直接请个法律顾问就解决了,企业就是骗不懂法的人,即使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原因解除的,那么公司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的一方,需要赔偿劳动者,补偿金是必须要给的,失业保险也是要领的,别忘了离职前体检,如果有身体问题,也可以要求企业补偿的。当然企业也有几种解决办法,就地安置,转移安置,办理内退,解触劳动合同,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逼员工离职赔12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逼员工离职赔12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